当砌块用做建筑主体材料时,其放射性核素限量应符合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的规定。当建筑主体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1.0和Ir≤1.0时,其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对空心率大于25%的建筑主体材料,其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放射性比活度同时满足IRa≤1.0和Ir≤1.3时,其产销与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选用时应考虑的主要技术指标:强度,干密度,干燥收缩值、抗冻性和导热系数,放射性。
1.1分级
1.1.1 砌块按尺寸偏差与外观质量、干密度,抗压强度和抗冻性分为优等品(A)、合格品(B)两个等级。
1.1.2 砌块按强度分为A1.0,A2.0,A2.5,A3.5,A5.0,A7.5,A10七个级别。
1.1.3 砌块按干密度分为B03,B04,B05,B06,B07,B08六个级别,1.2 规格
1.2.1 常用规格尺寸为
长度:600mm。
宽度:100、120、125、150、180、200、240、250、300mm。
高度:200、240、250、300mm。
1.3执行标准
GB11968-2006《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
GB 6566-2010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1.4选用要点
1.4.1 主要用于建筑物的外填充墙和非承重内隔墙,也可与其它材料组合成为具有保温隔热功能的复合墙体,但不宜用于最外层。
1.4.2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如无有效措施,不得用于下列部位:建筑物标高±0.000以下;长期浸水、经常受干湿交替或经常受冻融循环的部位;受酸碱化学物质侵蚀的部位以及制品表面温度高于80℃的部位。
1.4.3 设计施工详见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03J104《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构造》。外墙转角及内、外墙交接处应咬砌,并在沿墙高1m左右的灰缝内配制钢筋或网片,每边深入墙内1m,山墙沿墙高1m左右的灰缝内另加通长钢筋。
1.4.4 后砌的非承重墙、填充墙或隔墙与外承重墙相交处,应沿墙高900~1000mm处用钢筋与外墙拉接,且每边深入墙内的长度不得小于700mm。
1.4.5 蒸压加气混凝土外墙墙面的突出部分,如线脚、出檐、窗台等,应做泛水和滴水,避免流入墙中的水经多次冻融循环后,破坏外墙面。
1.4.6 在砌块墙底、墙顶、门窗洞口处,应局部采用烧结普通砖或多孔砖砌筑,其高度不宜小于200mm。
1.4.7 不同干密度和强度等级的加气混凝土砌块不应混砌,也不得与其它砖和砌块混砌。
1.4.8 砌筑砂浆应采用粘结性能良好的专用砂浆;加气混凝土的抹面也应采用专用的抹面材料或聚丙烯纤维抹面抗裂砂浆。